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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10月1日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国家工商总局相关配套的五个办法实施以来,工商武清分局采取“三同”监管方式,加强对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的指导,积极做好《条例》和相关配套法规解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信息公示制度后,工商武清分局积极助推“三同”监管新格局,即同在一个公示平台下实现年报信息共享、同在一个公示平台下实现服务职能到位、同在一个公示平台下实现政府多部门“协同”监管。他们充分利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组织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年报公示工作,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可及时通过公示平台查询相应市场主体公示的信息内容。与此同时,区工商部门把更多力量放在为企业提供政府职能服务上,及时公示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帮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决各方面问题。此外,该局坚持“宽进”、“严管”相结合,实行“放管扶”三轮驱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在基础上,他们不断加强政府间部门协调配合,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建立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形成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