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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要求,大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惠及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持了文化建设在全市的领先地位。
近年来,投入近2亿元,以区级公共设施为骨干,建成了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区100多处文化设施,形成了“五分钟文化圈”,做到居民、流动人员、专业文化需求有保障。
文化艺术、文化管理和文化经营三支队伍不断壮大,专业结构梯次搭配合理。近年来,创作各类优秀作品100多个,在全国“群星奖”评选中获得“六金二银”。
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常态化,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全部免费开放,区、街图书馆实现了通借通还,设立“24小时自助图书馆”,实现全天候借阅服务。以需定供,每年举办文艺演出1000余场,惠及群众100万人次以上,参与率超过90%。以“和平杯”京剧票友邀请赛、全国读书漫画大赛为代表的“十大文化品牌”,提升了和平区公共文化的辐射力和影响力,被文化部做为示范区建设可推广的经验。保障特殊群体文化需求,建立专项服务机制,区图书馆设立全市首家盲人“爱心阅览室”;专为外来务工子女服务的“圆梦•爱心”艺术学校获“全国农民工文化服务示范项目”称号;专为视障人员服务的“心目影院”文化志愿服务项目获“全国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优秀项目”奖;葫芦烙画、手工编织等特色活动,为残障人士搭建了才艺展示和就业平台。2013年,在文化部、财政部组织的示范区检查验收第三方调查中,群众满意率在全国第一批创建城市中排名第一。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制健全,文化市场秩序规范。建立文化、公安、工商管理联动机制,实现对辖区文化、出版物、演出和印刷市场的有效监管,净化了文化市场,为和平区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城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示范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等项活动做出了重要贡献。
投资环境不断改善,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形成特色。根据2013年第三次经济普查对统计数据显示,和平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共2249家,文化产业比重为21.8%,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区GDP比重在4%以上,在全市16个区县中排名前列。
文物和非物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效显著,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传承。全区共有各级文物建筑503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筑43处,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83处,区级89处),不可移动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建成全市首家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组织“非遗大篷车”深入社区、学校、部队,流动宣传非遗知识和保护成果,做法受到文化部肯定。
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公共文化充满生机活力。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探索得出的“信息+速度+互动=新型文化传播方式”这一突破性理论观点,为数字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搭建“和平区数字文化网”公共数字文化平台,提高了管理和开展文化活动以及公众享受文化活动的便捷性。推动文化供给多元化,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各方参与、群众受益”格局。推广数字图书馆,扩大了数字图书馆在群众中的影响范围。
2013年被文化部评为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