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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不是简单地和稀泥。要运用法律给当事人剖析问题,如同根治顽疾。这样之前的僵持、质疑、争执才能迎刃而解。”27年来,一直在调解一线东奔西走,王晓玲已然成为“疑难杂症”专家。在天津市河东区二号桥街,街坊们之间有什么解不开的“扣儿”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王姐”。
王晓玲是河东区二号桥街司法所所长,王晓玲在调解纠纷时,非常注重释法析理。2013年春节前,居民康姐找到王晓玲求助,说她在2012年11月买了邻居孙大娘的房子,准备给儿子结婚用,当时说好孙大娘母子在2013年1月底搬家,可到期后,孙大娘却迟迟不走。孙大娘是社区的老居民,王晓玲知道,老人和儿子相依为命,生活艰辛,王晓玲当即上门了解情况。一听是来询问房子的事,孙大娘立刻说:“干嘛?又撵我来了?你们不给我找地方住,我就不走了。”王晓玲赶紧笑脸相迎,她说:“大娘,您别乱想,您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不到万不得已,您不会这么做,我们是来帮您解决问题的。”听了王晓玲的话,大娘的态度缓和了不少,也道出了自己的难处,她现住二楼,由于年迈,上楼越来越费劲,就想卖了这套房换个一楼的,但又不想离开这个小区。卖房后,她发现找一套理想的房子并非易事,一时间根本没有合适的,所以只好不走。“大娘,您房子也卖了,产权也变了,在法律上这套房子已经是康姐的了,您占着不走,康姐完全可以起诉您。但大家毕竟邻里这么多年,康姐还是体谅您的,不然她不会找我调解。您说是吧?”王晓玲的一番话点醒了孙大娘,“是啊是啊,你说的有道理。可这大过年的,我上哪儿搬呀?”“不会让您露宿街头的,我再去做做康姐工作。”王晓玲随后又找到康姐,在她的调解下,康姐答应房子先给孙大娘住,等过完年,孙大娘尽快找房子搬走。一场纠纷仅用了两天就圆满解决。
“现在老百姓的法律意识都提高了,邻里间有了纠纷,还得讲明法律规定,这样才能增强说服力,事半功倍。”作为天津市“十佳”人民调解员,27年来,经王晓玲调解的大大小小纠纷不计其数,对她来说,成功的调解不仅仅能化解矛盾,更是普法的过程,可以让纠纷双方在握手言和的同时,将法律知识植入内心,今后在处理问题过程中能够先想到依据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