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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和平区政法系统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并在日前区委领导主持召开的调研座谈会上交流了用全会精神指导工作的思路和举措,现摘要刊登如下:
和平区法院
构建阳光司法机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机制改革,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平区法院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基层法院工作实际贯彻依法治国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和平区法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主要举措一是制定有效措施,实施立案改革。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的有关精神,落实好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的各项规定,做好案件量上升的预案,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同时,要严格依法对恶意诉讼、滥用诉权的行为予以处理。二是认真学习、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按照四中全会对建设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提出更高的目标和要求,对全国人大通过的新《行政诉讼法》进行学习,确保2015年5月1日开始有效实施,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审理,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依法行政。三是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科学合理调配审判资源,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以审判为中心,进一步强化合议庭共同审理,共同裁判责任,强化审委会主要讨论重大疑难案件法律适用问题。保障法官独立公正审判。四是大力推进司法标准化。按照四中全会《决定》关于“要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的要求,开展司法标准化试点探索工作,明年全面推开庭审理标准、裁判文书标准、审判流程运行标准、案件质量责任制标准、审判绩效考评标准,合议庭工作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司法水平。五是建立审判质量、效率考评机制,推进严格司法。从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公开四个方面来考评法官的执法业绩情况,量化考核标准,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绩效考评的结果与绩效奖励、评先评优、晋级晋升挂钩。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制,依法对案件质量问题中的错误、差错和瑕疵分别追究责任。六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要继续强化三大平台建设,进一步丰富网站和微博内容,进一步加大庭审直播数量。努力实现公众“看得见的公正”、“可感受的高效”和“能认同的权威”,有力推进司法公开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