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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升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水平,突出“质臻至上”的发展理念,加快建设质量强市,天津市出台《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意见》,明确加强质量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和目标。
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开展生产诚信、经营诚信和商务诚信建设主题活动,加大对违规失信企业和质量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对企业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责任人进行社会公开。
提升工业品质量水平。对涉及人体健康、财产安全等重点消费产品以及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每年监督抽查不少于4万批次。
提升电子等新兴产业质量水平,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水平,推进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
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水平,保证建筑工程重大结构质量事故为零,房屋、市政、公用、地铁、桥梁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提升商贸服务质量水平,引导商业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改进服务态度、改善卫生环境,形成一批具有天津特色的商业企业服务规范。
提升旅游业质量水平,打造“近代中国看天津”文化游和都市博览游、海河风光游、滨海休闲游、山野名胜游五大特色旅游品牌。
提升食品药品质量水平,健全食品药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实施放心食品系列工程。
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开展养殖产品违禁药物添加、果蔬农药残留等隐患大排查大治理集中执法行动,全面遏制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
推行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开展以“提升质量,创建品牌”为主题的群众性质量活动。
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大力培育知名品牌,加大商标品牌培育力度,建立优质农产品品牌,培育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知名产品、知名企业。
加强质量强市示范城区建设,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等创建工作。
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在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工程建设、环境建设、社会管理等领域,制定全市统一规范的技术标准体系。
加强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进国际一流的检测机构,尽快形成本市检验检测品牌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