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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国家宪法日
导读:日前,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坚持维护宪法权威”。昨日,在国家首个宪法日当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举办公众开放日、宪法宣誓仪式等活动,向外界传递“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信念。
现场
冤案当事人获邀请参观最高法
昨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当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举办“让法治成为信仰”主题宣传暨“12·4”公众开放日活动。
活动邀请9位公众代表讲述他们的法治故事,值得一提的是,邀请函还首次送到了被改判无罪的冤假错案当事人手中。浙江叔侄冤案当事人张高平、张辉走进最高人民法院参观,并阐述了他们对于法律的理解。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邀请张氏叔侄,目的是向社会传递人民法院坚决依法维护公民的权利,对于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责任,对于不构成犯罪,特别是蒙冤受屈当事人,坚决贯彻疑罪从无、罪行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原则,让蒙冤受屈者平反昭雪。
2009年以来,最高法每年在12月4日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公众代表参观最高人民法院。舆论分析认为,邀请被改判无罪的冤假错案当事人参加,是司法高层坚持“有错必纠”的又一强烈信号,也是法院落实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大举措。
“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最后的防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越来越高,这对于全国广大法官来讲,更加坚定了信心。“我们将坚守公平正义的防线,坚守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底线”。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让法治成为信仰
在出席昨天的最高法开放日活动时,周强强调,要切实肩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忠实履行宪法职责,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把宪法根植心中,让法治成为信仰,推动宪法的全面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他表示,宪法、法律和法院是人民利益和人民美好生活的守护者。从公众代表所讲的故事当中,我们深切感受到,宪法、法律和法院与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是人民利益和人民美好生活的守护神。听了公众代表们的发言,更进一步坚定了法治的信仰。
周强认为,人民法院在推动宪法实施的过程当中,还需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以及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干警要做遵守宪法的模范,要捍卫宪法,维护宪法,全面推动宪法的实施;要始终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严格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按照宪法的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惩处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利益,保护人民的平安和幸福。此外,要积极推进人民法院改革,破除一切影响公正司法、公平正义实现的障碍。要加快建设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监督。
周强强调,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进程中,人民法院的广大法官肩负着神圣的使命,肩负着党的重托和人民的期望。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忠于宪法、维护宪法的人民法官队伍。
最高检检察长:宪法是公民权利保证书
昨天,最高人民检察院隆重举行检察官宪法宣誓仪式。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统一。”
上午9时许,在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的带领下,最高检院领导、专职检委会委员和180多名最高检新任和新晋升人民检察官,身着统一检察制服,面对宪法,高举右拳,庄严宣誓。
曹建明在宣誓仪式上指出,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证书”。人民检察官要带头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利,公平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面孔
张氏叔侄:始终相信法律会还我们清白
在昨天的开放日上,9位受邀公众代表之中,来自安徽省歙县徽城镇七川村村民张高平和张辉叔侄尤为引人注目。作为首个受最高人民法院之邀参与开放日的冤案当事人,对于这份“迟到的正义”,他们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依旧是“相信”:相信法律的力量,相信公正最终会到来。
法律的力量
“法院是一个讲法律的地方,没干坏事,为什么怕来法院?”张高平话音未落,语气里藏着的朴实和执拗劲儿感染了不少在场的听众。
对于这位曾历经十年牢狱生活的安徽歙县村民而言,以公众代表的身份走进最高人民法院,多少还有些突然。上个月,正在老家的张高平收到了来自最高法的邀请函,“还是辩护律师和媒体告诉我的,我完全没有想到。”
事件的另一位当事人张辉回忆:“接到来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时,我当晚激动得没有睡觉。我以前在监狱里做梦都想一定要来北京申诉、喊冤,当我出来以后,我就不想再来了。”
在全程跟踪报道“浙江叔侄冤案”的鲍志恒看来,在中国第一个宪法日到来之际,最高法邀请两位冤案的当事人来到现场,“我的理解这是一种强烈的信号,一种落实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强烈信号。”
张高平坦言,对于将来没有什么想法,只是想过普通百姓的正常生活。“目前我的大女儿在售楼,小女儿在南京的一家超市里帮人卖东西,家里盖了新房,最近在忙着装修。”历经十年申诉之路的他,对法律也有了更深的见解。“我在家里经常跟人们说,不管你做生意也好,打工也好,千万不要违法。我跟他们说,你违法了,那必须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命运的审判
11年前,张高平叔侄的命运因一位“搭便车”的女孩而改变。
2003年5月18日的晚上,张氏叔侄驾驶一辆货车从安徽歙县老家出发去上海送货,经他人介绍,同县的一名17岁的小姑娘王某搭乘他们的车去杭州,然而王某却在此日被人杀害,赤裸着下身的尸体在杭州市西湖区的一个水沟里被人发现。
5天之后,张高平叔侄被认定为强奸王某的犯罪嫌疑人,被杭州市警方刑事拘留。
2004年4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分别以强奸罪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
“在那个过程里,最让我无法接受的是同监犯作的伪证。”张高平向北青报记者回忆道。2003年案件发生后,曾有一名叫“袁连芳”的同监犯逼迫张辉写下认罪材料,该案一审判决书记载,袁连芳曾出具证言,证明张辉曾在看守所内自述强奸致人死亡的过程,这份证词也成了这次判决的重要依据。
6个月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张高平叔侄两人的案件进行了二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判处张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十年的坚持
二审判决之后,张高平叔侄两人进入了浙江省属地的监狱服刑,2005年,张高平从浙江调到新疆石河子监狱服刑,三年后,张辉从浙江调到新疆库尔勒监狱服刑。
在狱中,两人始终没有放弃对案件的申诉。
张高平曾对媒体回忆,在监狱里做得最多的一件事就是写申诉状。
被押至新疆石河子监狱服刑期间,当时张飚是石河子市检察院驻监所的检察官。在他的印象里,张高平是“最突出的一个”。
张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忆:“第一眼见到张高平,他就说自己是冤枉的,一直在喊冤。桀骜不驯,他几乎每次都说:法律会给我一个公正的。他的眼神非常期待,有射出光芒的感觉。”
“我记得非常清楚,最后一次在牢里见他的时候,他说,你信不信我没有关系,但是我始终相信总有一天法律会还我一个清白。”全程跟踪报道“浙江叔侄冤案”有关情况的记者鲍志恒坦言,“我没有办法想象,一个在牢里待了八年,还不肯减刑的人,痛哭一场之后,居然说,你信不信我无所谓,但是我相信,总有一天法律会还我一个公正。”
朴素的信仰
经张飚、律师朱明勇等人的努力,此案引起浙江政法系统的关注,浙江省高院于2013年3月26日再审改判两人无罪。案件平反后,包括浙江省高院在内的浙江政法机关相继向叔侄二人致歉,并依法作出国家赔偿。
“拿到再审判决书时,我至少看了十来遍。”张高平告诉北青报记者,“看到判决书的时候,我知道我能回家了,这是我盼了很多年的结果。”
昨日,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张高平为叔侄两人的命运设想了“另外一种结果”。
“如果检察官张飚、律师朱明勇等人没有出现,我也会坚持到底,15年牢坐满,我还会继续到高院申诉。”他语气异常坚定地表示,“我不会回家的,我相信他们会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我也始终相信,我会遇上好法官、好检察官。”
走出监狱的张高平留意到,越来越多的冤假错案陆续平反。而对于那些仍在等待“正义”结果的人,他说:“如果确实没有犯罪,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要相信法律会还他们一个公平正义。”
声音
昨天,在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中,另外7名受邀请的公众代表也在现场发言。
马国生(曾与银行打官司追回丢失存款):我特别深地感受到人民法院对老百姓是很关心的,老百姓最信任的就是人民法院的法律。今天我带来一幅年画,送给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院长。
撒贝宁(央视记者):十几年来,我们一直在说点滴记录中国的法治进程。希望未来像马国生这样因为法律的保护,而重新过得生活安宁、平静的人越来越多。
詹红荔(少年审判法官):少年审判的宗旨是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帮助他们重获新生,回归社会。
张亦驰(张家口市第七中学学生):我们是新世纪青少年,我们一定要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在生活中以法律为准绳,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法就在我们身边,让法律在我们心间常驻,让我们与法同行。
佟丽华(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过去15年,我们为超过50万未成年人和农民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以及法律援助服务。15年的工作,我们深刻地感受到只有劳动者,尤其是那些弱势人群他们的合法权利得到了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目标才能实现。
李一飞(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一中校长):人们重视知识,却恰恰忽略了最基本的常识。所以我们教育多多少少成为了一种道德缺失的教育,法律缺失的教育,这正是我们教育的问题。所以我觉得法治中国应当从教育做起。
鲍志恒(报道“浙江叔侄冤案”的记者):没干坏事,就不怕来法院,这是一个最朴素中国老百姓的法律信仰。这个信仰不是他们无罪释放之后才有的,而是支撑着他们走过十年的申诉之日、走过了十年的牢狱生活。
发布
最高法发布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意见
最高法:边远地区尽可能就地立案就地开庭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昨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见》正式施行。
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意见》共分三个部分总计30条,涵盖了司法便民利民的指导思想、制度措施和组织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其中17项主要便民利民措施还以漫画形式呈现,这也是最高法首次利用漫画作品对外发布司法文件。
完善诉讼费缓减免制度
目前,全国95%的人民法院已经建立了专门的诉讼服务中心,全国法院诉讼服务场所面积超过85万平方米。但也有些法院诉讼服务还存在功能分散、服务不规范的问题。
为此,《意见》明确,各地人民法院应全面整合诉讼服务功能,把诉调对接、立案登记、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材料接转、诉讼费用缴纳、财产保全、案件流程查询、信访接待服务职能归口到诉讼服务中心,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和“全方位”的诉讼服务。
2006年以来,各级人民法院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达13.06亿元人民币。《意见》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完善诉讼费缓减免制度和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制度,不断拓宽司法救助的范围和方式。
要大力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模式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人民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量不断攀升。2008年以来,人民法院每年受理案件都在1000多万件,但是一些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
为此,最高法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根据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工作,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起诉权利。
此外,最高法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对于边远地区等交通不便的地方,要以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为出发点,尽可能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审理、就地执行。要以便于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为出发点,深入到企业、社区等群众集中、纠纷集中的地区进行巡回审判。要大力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模式,让“流动的人民法庭”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诉讼的需求。
三千多法院地址电话网上随时查询
另据了解,昨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与百度公司联合开发设计的“百度·中国法院地图”正式上线,共收录除军事法院外共3496个法院信息。只要点击地图中的相应法院或者在搜索框中输入相应法院名称,就可阅览该法院词条中包括地址、邮编、电话、法院简介、机构设置、官方网站、百度地图在内的多类司法便民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