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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救护车司机承担着救死扶伤的职责,可是这位司机竟然酒后驾车。
12月7日,栗某从河北省涿州市驾驶一辆救护车来津运送病人,任务完成后,晚间栗某约了几个朋友小聚,他喝了几杯啤酒。酒足饭饱后,栗某驾驶救护车返回涿州,行驶至建国道与五经路交口时,遇到了交警查酒。“查酒卡设在建国道与五经路交口,这辆救护车行驶到建国道附近时刻意停下来,有意躲避卡口。”光复道大队执勤交警说,救护车司机的这种行为引起了交警的关注,交警立即拦停救护车。“当时,司机只是将车窗开了一条缝,神情慌张地称自己是医院的,没喝酒。”执勤交警现场用吹气式酒精检测仪对栗某进行了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栗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25毫克,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事后,栗某懊悔不已,他本以为交警查酒也不会查到救护车,便心存侥幸上路。按照相关规定,交管部门依法对栗某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800元、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昨日,交警光复道大队的陈队长表示,他们已经和栗某所在的医院取得了联系,医院表示会依据规定对栗某的酒驾行为进行内部处罚。
交管提醒
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救护车是特种车辆,它运送的都是急需得到救治的危急病人,其驾驶人的行为将直接关系到病人的安危。如果驾驶人喝酒后,在送人的途中发生了车祸,将直接或间接导致病人受伤甚至死亡。提醒广大驾驶人,尤其是驾驶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的驾驶人,一定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遵纪守法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