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河东区以“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针对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突出违法行为开展了宣传活动。副区长刘程彦、市交管局副局长李瑞卿参加了宣传活动。
活动中,交警河东支队交警、社区志愿者在十一经路与六纬路交口等全区重点道路的主要路口向过往市民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提醒市民文明出行、安全驾驶。交警河东支队六纬路大队交警告诉记者:“驾驶员在斑马线前应礼让行人,争抢道路,很容易引发事故,同时,行人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
据悉,活动期间,交警河东支队将开展“严查七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日检、晨检、夜检等方式对全区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治理;开展“文明交通我践行”活动,在客货运输企业、校园内,通过张贴宣传提示语、播放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醒、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倡导“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风尚。
新闻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如果机动车在斑马线前有鸣笛催促抢行或者行人、车辆同处斑马线内,且行人在机动车前方,则可认定为不礼让斑马线。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3号令)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