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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最新数据显示,11月份,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2%,较上个月扩大0.5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1%。1——11月份,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9%。
从环比数据看,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8%,涨幅较上月明显扩大0.9个百分点,与近五年同期食品价格环比平均涨幅1.0%接近。据了解,11月份环比价格上涨明显,主要是受鲜菜、鲜果价格上涨影响,这两项分别上涨8.6%和2.1%,合计拉动CPI环比上涨0.23个百分点。水产品、油脂和肉禽及其制品分别下降2.0%、1.1%和0.3%。受到国内成品油价持续下调及居住类价格回落的影响,非食品价格持续下行,11月份环比下降0.2%。其中,汽油类价格下降5.8%,飞机票价格下降8.9%,旅行社收费下降4.2%,这三项合计拉低CPI环比下降0.19个百分点。
从同比数据来看,CPI同比涨幅比上月扩大0.5个百分点。据测算,11月份的翘尾因素比上月增加约0.4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1个百分点,比10月份增加约0.1个百分点,两者合计增加约0.5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上涨2.5%,烟酒类价格下降2.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上涨2.0%,居住价格上涨1.3%,衣着类价格上涨0.5%;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1.3%,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下降0.2%。(记者赵首蕊 通讯员崔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