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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盗窃团伙利用被害人贪图小便宜的心理设置陷阱,当其放松警惕时窃取其财物。近日,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对一个盗窃团伙的三名犯罪嫌疑人下达了批准逮捕决定。
此案三名犯罪嫌疑人分工明确。贺某与站在路旁等车的被害人靳某假意搭讪,吴某从两人身旁经过,假装将钱包从口袋中滑落。随后,贺某捡起钱包,向靳某提议将钱包中的钱瓜分。在靳某表示同意后,贺某提议打车离开此地以防失主找到。这时,马某驾驶出租车适时出现,贺某与靳某刚上车,吴某便跟着上车,询问他们是否捡到钱包,并找借口说自己的钱上有标记,让贺某和靳某把钱拿出来检查。在检查完还钱的过程中,贺某趁机将被害人的钱偷走。得手之后,吴某借口说要用车继续寻找钱包,而靳某就要求下车。当靳某下车后,三名犯罪嫌疑人随即驾车逃离。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馅饼”的背后往往是“陷阱”,要摒弃不劳而获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