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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尊敬的宋院长,在您的领导下,新区法院及功能区审判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积极服务新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法官清廉、法院清正、司法清明,为众多的投资企业创造了一个安心发展的司法环境……”近日,一封题为《一个落地投资企业对滨海新区司法环境的感受和对法官们的感谢》的感谢信寄达新区法院。
记者深入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桥公司)探访感谢信的“来龙去脉”,起草该信的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张磊向记者讲述:“我们企业在全国各地都有业务,走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情况也比较多。但在新区法院诉讼让我们感受到了不一样的司法服务,在这里打官司方便快捷、服务热情、公开公正,让人放心。我们在董事长汇报时,对新区的司法环境印象深刻,深感在新区投资这一步是走对了,为了表达对新区法院的感谢,我们写下了这封感谢信。”张磊经理道出了写感谢信的初衷,“我们做融资租赁的零售业务合同数量多,难免出现纠纷,和我们同类型的企业都存在这一问题,一个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对我们来说意义重大。”
狮桥公司于2012年4月2日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是一家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从2013年4月至今,因合同相对人违约,公司共在新区法院诉讼案件101件(其中在功能区审判区诉讼案件49起,院机关诉讼52件)。
“在一些地方有‘门难进,脸难看’的情况,我们在新区没遇到过,感受到的是法院处处为诉讼当事人着想。”张磊讲述道。对金融企业来说,资金流转很关键。按照法律规定,申请诉讼保全时,原告企业需先向法院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往往数额较大。“新区法院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诉讼当事人的负担,尽量不使企业依法运转受影响,这对企业来说是一件大好事。”张磊说。
张磊经理告诉记者,在新区法院审理的狮桥公司多起案件中,感受到法官非常敬业。“有些案件由于案情复杂,早晨开庭到中午一、二点,下午开庭到晚间七点多的情况并不少见。”孙长华庭长亲自办案,对细节过问的非常仔细。她还会从法律方面提出建议,比如哪些合同规定应该宽松些,哪些规定应该严格些,哪些规定不合理,从法律角度作出解答。功能区审判区的张波庭长,也定期和我们进行座谈提出法律建议。
融资租赁业务的客户往往遍布全国各地,案件执行难度也随之增加。张磊向记者讲到两次让他难忘的执行,“一次是功能区审判区执行庭的王熙垣、仇立昌、韩晓丽三位法官牺牲了‘五一’假期到山东梁山去执行,还有一次是新区法院的王士华、尹立强法官因情况紧急,为避免违约方转移资产造成损失,一路奔波,在两天半时间内跑了山东、江苏、浙江三个省执行,行程2400多公里。中间遇到过不讲理的当事人,阻挠执行甚至谩骂诋毁法官,他们的辛苦我们都看在眼里,暖在心里。”
张磊对新区法院在金融审判方面的专业性也记忆犹新,“租赁业务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业务,专业性非常强。新区法院在专业审判方面在全国走在前列。法官们不光了解租赁这种新模式,还了解整个行业的发展,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这说明法官们在审判之外做了大量功课。”他告诉记者,新区法院的安福超副庭长接受案件后,会第一时间和诉讼双方进行沟通,详细了解纠纷具体情况,告知双方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等问题,为妥善审理案件夯实基础。
张磊对法官们的感谢之情溢于言表,“在公司落地新区的2年多时间里,有很多法官值得感谢,我们更要真心感谢滨海新区法院及功能区审判区的法官群体。新区法院能够公平公正的保护诉讼企业合法权益,我们对新区的司法环境很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