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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12月18日,“和平大讲堂”举办专题讲座,和平区区、处两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开展2014年度第五次集体学习活动。区委书记薛新立以“依法治区需重视和把握的几个问题”为题作做辅导报告。区委副书记、区长彭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冯绍宽,区政协主席潘庆元,区委副书记李海军等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出席。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马桂平主持讲座。
薛新立的辅导报告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会议精神为指导,结合和平区实际和发展中遇到的现实问题,从“要把对法治的正确认识深深烙印在头脑之中”“要把法律作为维护权益的一把利器”“要在法治之中寻找攻坚破难的金钥匙”“要把法律视为至高无上的坚定信仰”“要通过严格执法树立区委、区政府的良好形象”等五个方面,全面解读了如何深入地贯彻落实好依法治区任务。
薛新立指出,要把对法治的正确认知深深烙印在头脑之中,防止以下三种倾向:一是用“行政化”的思维去认知“法”,认为按机关的程序办事,准确无误,从没怀疑过有无法律依据,法律意识淡薄。二是用“不关己”的态度去看待“法”,认为“法治”是“顶层设计”,离自己很遥远。要清醒认识到公职人员每时每刻都在与法律打交道,如果不知法不懂法,就会出大问题。三是用“随大流”方式去忽略“法”,认为“法不责众”,漠视法律规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依法治国决定,大家一定要好好地“补补课”,用法治的思想去考虑问题,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事情。
薛新立要求,要把法律作为维护权益的“一把利器”,做到会用、善用、常用,发挥好法律的作用。要在加强法治的工作中找寻攻坚破难的“金钥匙”。这些年的实践证明,和平区在发展中遇到的种种困难,最终都是依据法律辟出了新径、打破了僵局,解决了难题,得到本市和国家法制办的认可。
薛新立强调,依法治区必须有一个浓厚的法治氛围作为保障,要把法律视为至高无上的坚定信仰。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信法用法。公职人员一方面要坚定法治信念,善于依法办事,维护法律权威;另一方面要注重教育引导群众守法用法,培育全社会树立法治信心。要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坚决依法依规办理,重塑司法的公信力。
薛新立指出,依法治区就是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要通过严格执法,树立区委、区政府的好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做表率。全区27支执法队伍和窗口单位代表的是区委、区政府的整体形象,必需处理好以下五个问题才能营造一个公正严格执法的环境:一是处理好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的问题;二是要科学合理运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三是要处理好依法办事和依情办事的问题;四是要处理好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五是切实做好法律援助的问题。通过法律专业队伍、基层法律服务者队伍、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去帮助需要帮助的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树立好形象、营造好氛围。
马桂平在主持讲座时强调,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区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全会精神,深入思考辨析,澄清模糊认识,更好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市委要求上来,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与会者一致表示,专题讲座贯彻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突出了依法治区的指导思想,明确提出了推进依法治区应重视和把握的重点问题,对大家进一步增强依法治区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进一步明确依法治区的方向和重点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作用。
区离退休老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政协常委、全区处级干部和区属各委、办、局党委(工委、党组)党办主任、组干科长、宣传科长、党组秘书参加集体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