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最近,杭州市被正式确定为全国养老服务改革综合试点,全国只有42个。作为一名分管养老服务事业的民政部门负责人,我深切感受到协商民主的好处。在整个养老事业的大发展中,杭州市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扮演了播种者、催生者、引导者和监督者的角色。
推进改革,千头万绪,各个利益相关者都有自己的想法,如果不能形成共识,改革便无法进行。而政协就是一个可以形成共识的平台,它有着广泛的代表性,又有大家一起协商的制度设计。
我记得最先喊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便是政协。5年前,杭州市老龄化程度急剧攀升,高龄化、少子化的影响开始呈现,养老开始“难”了起来。政协委员率先喊出应加快发展养老事业,并持续跟踪关注,4年多来,仅市政协委员就提出相关提案94件。
而办理这些提案的过程,便是发扬协商民主的过程。我对2010年的一件提案记忆犹新。民革杭州市委会提出当年两会的“一号提案”,主题就是养老服务业。为了办理这个提案,相关部门与党派代表、政协委员一起协商,在讨论中,共识渐渐达成。作为该提案办理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中共杭州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
今年开始,杭州市政协增加了协商密度,主要措施是每个月开一次议政性质的主席会。5月15日主席会议的主要议题,就是就市政府拟出台的两个关于养老事业的文件进行专题协商。我全程参加了会议,为提高协商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市政协专门邀请了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及老同志代表参加会议,各利益相关方、政协委员、专门邀请的专家学者,一起就如何推进杭州养老服务发展进行充分协商。高规格的会议、高效的程序设计,让会议开得生动而有实效。这次会议形成的建议案,丰富了两个文件内容。人民政协再次做了杭州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推动者。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生事业是民心的载体。作为一名民政工作者,我深深地体会到,包括人民政协在内,各类协商民主形式在发展民生事业、广泛凝聚民心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从现状来看,协商民主的确是我国的一种有效治理形式。
协商民主的实质是以理性为基础、以真理为目标,在民政工作中,引入协商民主视角,倡导公共治理中的对话和协商、公民参与意识,以及基层行政人员的参与,也可以促进民政部门与民意的良性互动,大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本报记者刘维涛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