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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日,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市市场监管委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决定自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开展集中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有13类问题为整治重点,包括:宣称经检测机构检测,而实际未经检测的;宣称的检测数据与实际检测数据不符的;隐瞒检测标准规定的检测条件、检测环境、检测时限;突出宣传某项数据,误导消费者的;未取得检测机构认证,擅自宣传认证的;只检测产品的局部部件或某项部件功能,如过滤网、滤芯等;伪造、虚假标注、虚假宣传产品及其部件产地的;仿冒、假冒他人知名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字号或姓名,造成消费者误认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