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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司法所是我国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单位,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重要渠道和前沿阵地,担负着直接面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重要职能,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市“五好司法所”创建工作开展以来,东丽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部门为司法所建设提供帮助与支持,努力推进创建工作取得实效。2013年全区11个司法所全部达到五好司法所创建标准,其中,八个司法所被评为优秀,一个司法所被评为示范,两个司法所被评为达标,创建工作实现三年任务一年完成。2014年,基层司法行政载体建设深入开展,司法行政职能在转型期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领导重视,全面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将健全基层司法行政体系建设纳入东丽区2014年民心工程。项目包括:新建优秀司法所3个,提升改造司法所3个,11个司法所全部达到优秀司法所标准;建设区、街道两级专职调委会及调解中心13个;建立覆盖全区的法律服务体系,村居法律顾问达到100%;将司法行政工作需协调推动工作如法律顾问普及、大调解体系建设、民主法治村(社区)的达标等逐步纳入法治建设考核范畴,全方位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切实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今年继续招录7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司法助理员,充实基层司法所。有针对性地选派6名机关干部到基层司法所轮岗交流,弥补业务不精和人员不足的问题。创新政府购买服务,加强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招录专职调解员27名,充实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司法所工作人员大所达到9人,小所也达到6人。
三是进一步推动基层司法行政载体建设。在金钟街道大力支持下,8月16日金钟司法所暨金钟街调解中心迁入新址,区委副书记郑会营同志、副区长刘克强同志参加了揭牌仪式。司法所内设接待大厅、调解大厅、社区矫正室、视频接见室等功能用房,设施齐备、功能健全,办公用房独立,面积达350平方米;在新立街道、军粮城街道和华明街道的大力支持下,11月底,三个司法所将迁入新址;年底,金桥司法所将随街道整体搬迁到新的办公大楼,届时具有独立办公区域,功能齐全的金桥司法所将正式对外办公。对无瑕、丰年、万新司法所的提升改造工程也将纳入日程,预计年底完成。截止目前,市区街三级财政已投入近500万元用于司法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