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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天津市税务部门明确企业若干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六大行业小微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仅此预计为本市小微企业减税2000余万元。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企业设备加速折旧数额越大,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就会越少。企业加速折旧可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缓解短期资金压力,加快设备更新。
案例:以一家软件小型微利企业为例,假设企业2014年新购进了一台研发设备,单位价值为80万元。以前需要将其计入固定资产管理并按使用年限逐年均匀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现在有了新政策,就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记者金学思通讯员刘志红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