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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方案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另外,职工如果未领够139个月即死亡,养老金余额可继承。
改革后养老金如何计算?
①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②个人工资超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基数。
近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对参保缴费人员的信息采集、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三项业务进行经办流程再造,也在最大程度上方便了大家的生活。
1优化信息采集流程
发挥社会保障卡信息记录功能,灵活就业人员在个人缴费窗口可以凭借社会保障卡实现个人信息的采集、对比和确认。
2优化缴费流程
开通参保缴费快捷通道,全市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就近选择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打破过去参保缴费必须到户籍所在地或档案存放地的限制。
3优化待遇发放网络服务体系
新增渤海银行为全险种待遇社会化发放银行。参保人员在银行服务网点可以领取养老金和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还可以即时申领社会保障卡。
除了社保制度改革和流程优化,公积金中心也在去年年底推出了十项惠民政策。背着房贷的童鞋们,赶紧往下看咯!
提取公积金一窗口办理
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一窗口当时办结,即职工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营业柜台办理提取业务手续后,无需再到银行办理任何业务手续,提取资金当时划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卡内银行储蓄账户。
据了解,市民以前提取公积金需要在公积金柜台进行审核,然后到建行窗口进行划拨,过去需要15—20分钟的办理时间,现在只需要3、4分钟,大大提高了效率,减少了市民等候时间。
职工换工作不用再做账户转移
职工在本市换工作,职工个人或原单位不再需要办理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操作。职工从建立公积金账户伊始,就拥有了一个不变的账号,职工在辞职或应聘到新单位的时候,原单位只需对工作变动的职工做封存、新单位做启封手续即可。
公积金贷款无需同比例偿还
为减轻职工购房负担,满足职工的不同还款需求,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提前还款时,可以自主选择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和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的金额,不再要求同比例偿还。另外,在建行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职工,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直接冲还贷款,同样不需同比例偿还,减轻了职工还款压力。
提前还款凭证一次登记分次提取
偿还购房贷款可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组合)贷款可提取贷款结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账户金额,按揭贷款可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账户金额。
职工部分提前还款后,可凭借还款凭证提取公积金。在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低于还款凭证金额的情况下,登记的还款凭证可按政策根据账户情况分次提取,直至提满凭证金额,而在旧模式下,一张还款凭证只允许提取一次。例如,职工提前还款10万元,现在其公积金账户有6万元,那么新系统上线后,一张10万元的还款单子在提取现有6万元账户金额后,还可以继续使用,直至提取累计金额10万元。而旧有系统中,即使10万元的还款凭证只提取了6万元,剩下的4万元也就不能再提取了。
多渠道打印还款凭证
新模式下,在中德、渤海、农商三家银行办理的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由贷款银行受理变为公积金网点受理。在中德、渤海、农商银行办理的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还款计划既可通过贷款银行打印,也可通过公积金网点打印。职工还可以通过公积金网点自助机打印还款计划、还款明细。这项方便、快捷的服务范围还将逐步扩大到所有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
缴存公积金自动划转
在柜台支票、现金缴存的方式上,增加资金划转缴存方式,单位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划转协议书》后,可采取约定账户划款方式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营业柜台自动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天津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中德银行、农商银行10家银行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市民,职工只要与银行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后,系统自动将职工公积金账户资金提取至贷款银行还款卡中,免去了之前职工每月需去中心和银行将龙卡资金转账到还款卡中的麻烦,职工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公积金还贷业务。
单位开户→制卡→汇缴立等办结
本市住房公积金登记、缴存等归集业务进行全面调整,全部登记、封存业务当时记账生效,避免业务在途影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账户封存等不涉及资金的归集类业务在分中心、管理部审核完成后当时生效,而旧模式下,上述业务还需银行二次审核,无法当时记账生效,因此给单位其他业务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另外,单位新开户,在资料审核无误的情况下,当时即可领取单位卡办理公积金缴存业务,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而旧有模式下,单位在办理公积金开户手续后,需6个工作日后领取单位卡,才能进行公积金缴存业务。
减少票据更便捷
此次模式调整,公积金中心重新整合多种业务票据,尤其在单位缴存管理中,将汇缴增加清册、个人补缴清册、汇缴转封存清册三种单据进行了精简合并,单位经办办理业务只需填写《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及个人补缴清册》,三票合一,极大提高了单位经办人员的办事效率。
网缴办理更为便捷
推行全新的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支持缴存单位多途径开办网上业务。市公积金中心自行开发了电子业务平台,缴存单位安装住房公积金研发程序通过数字认证后,可以在全新的网缴平台进行缴存、封存等业务,业务体验感大大增强,业务流程大大简化。
中心还开通了公积金官方微博,实时接受职工在线咨询,解答、协调解决网友反映的问题。在原有“QQ群、微博、微信”服务的基础上,推出微信预约服务及二次业务优先办理服务,拓宽了服务渠道。
客服语音、网站系统再升级
语音系统扩容了坐席数量,提高公积金客服电话12329接听能力。另外,语音系统增加了单位业务查询、政策查询等二级菜单,个人账户查询中增加了公积金是否开户、龙卡办理进度等查询。在客户账户信息安全管理上,新语音和网站系统增设了通过验证柜台业务办理密码再设置查询密码的步骤,使个人公积金信息安全性得到很大提高。
天津市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地址
和平管理部
和平区解放北路88号
23312638
河东管理部
河东区华兴道建行华兴支行
24417633
河东管理部
空港营业网点空港物流加工区西三道158号
河西管理部
河西区广东路与永安道交口泰达园底商
23262055
南开管理部
南开区鞍山西道351号
27413007
河北管理部
河北区平安街68号
24457395
红桥管理部
红桥区芥园道康华里15号楼底商
87729935
塘沽管理部
塘沽新港二号路2-12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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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沽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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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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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管理部
东丽区先锋路27号
24966285
西青管理部
西青区西青道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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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管理部
津南区津沽路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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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管理部
北辰区果园北道与果园东路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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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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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村镇雍阳西道与新华路交口武清建行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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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县静文路中部建行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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