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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16日电:昨日,《天津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发布并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今后,天津将实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经环境保护部门调查情况属实的,视情节分别给予2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奖励。
实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激发公众参与对环境违法行为监督积极性,弥补环境监察力量不足,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
详细:天津鼓励公众参与环境监督举报环境违法最高可获50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