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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014年,天津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96件39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昨日,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等情况。
从会上了解到,2014年,天津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96件397人,查办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55人,同比上升1.04倍,其中厅局级干部9人。包括原天津市水务局副局长马白玉涉嫌滥用职权、贪污犯罪,原天津临港工业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张心德涉嫌滥用职权罪,原天津市物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志忠涉嫌受贿罪,原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金建平涉嫌贪污、受贿罪,原天津市河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基刚涉嫌受贿罪,原天津冶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兼天津冶金轧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孟照勤涉嫌受贿罪以及山西省大同市原市委书记丰立祥涉嫌行贿、受贿罪等。
重点查办了国有企业、城市建设、农村基层组织等重点领域和“一把手”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出案件高发行业集中、窝案串案增多,犯罪手段更加隐蔽、数额巨大和渎职犯罪与贪污贿赂犯罪交织以及犯罪低龄化的特点。
新闻发布会还通报了天津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推进平安天津建设以及检务公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