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身着警服冒充警察,在高速路服务区“处罚”车辆,向司机索要现金。后经被害人报警,该男子落网。日前,西青区法院审理后,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
2014年4月6日,只某伙同王某(另案处理)身着警服,驾车在天津西青区荣乌高速大寺镇芦北口服务区附近,冒充人民警察以被害人李某驾驶套牌车辆需要罚款为由,向其索要现金2000余元。被害人李某给付现金后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