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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起,“掌上路路通”手机APP的交通违法“裁决缴费”功能正式开通上线,用户通过手机即可随时随地完成天津驾驶人、车辆、发生在天津行政区域内交通违法行为的裁决、缴费。
通过该软件进行交通违法自助裁决需注意7种情况,一是驾驶人对违法行为无异议;二是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必须是天津交管部门采集的天津车辆的非现场违法行为,外埠车辆及外埠汇转的交通违法行为不能进行自助裁决;三是进行自助裁决时,必须是驾驶人自行完成裁决和缴款业务,如非本人操作因此造成的相应后果,由驾驶人自行承担;四是接受处罚的驾驶人及车辆,所持证件必须是天津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及行驶证,且驾驶人必须同时是机动车所有人、车型必须为小型车辆;五是驾驶人所持驾驶证不能存在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扣分超出12分、丢失、被暂扣、扣留、注销、超过有效期等异常状态;六是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是依法应处200元(含)以下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含单项违法行为一次应记12分和裁决后累计达到或超出12分的情形;七是裁决处理成功后,接受处罚与缴纳罚款应一并进行确认,否则系统将不接受处理结果。
目前该系统只能对注册登记在天津市的驾驶人、机动车和发生在天津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裁决缴费。如果驾驶人已提前对天津号牌机动车发生在外地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裁决,也可在该平台对已裁决交通违法直接进行缴费。用户使用“掌上路路通”裁决功能过程中显示的交通违法行为仅为车辆在天津发生的交通违法,通过该软件的交通违法查询功能可以看到该车发生在外地的交通违法行为。(记者冯琳通讯员焦轩刘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