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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摩的司机吴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打伤城管,被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决定对吴某执行有期徒刑1年2个月。
吴某2012年6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2014年4月27日下午,吴某在丰台区大红门地铁站驾驶三轮摩托车等待拉活,因为剐到了路人,被执法的城管队员要求立即离开。吴某为报复城管队员,离开后又步行回到大红门地铁站门口,打伤正在清理无照商贩的一名城管队员。
法院认为,吴某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吴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2个月。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