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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区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联席会议召开,审议《天津市河东区人大常委会、河东区人民政府、河东区人民法院、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办法》(草案),征求“一府两院”对《天津市河东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主要工作安排意见》 (草案)的意见建议。
区委副书记、区长王亚明出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宏光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国、韩馥香、马连庆、史洪振,副区长李连仲、赵霞、张庆岩,区检察院检察长齐冠军出席。区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为了加强区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工作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协调工作,结合河东区实际,制定了《天津市河东区人大常委会、河东区人民政府、河东区人民法院、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办法》。根据《办法》,区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商议区人大常委会本年度会议议题和执法检查、视察等工作的初步安排;商议本年度办理区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有关工作;各机关相互征求意见、沟通情况;以及其他需要研究、讨论的事项。
王亚明指出,“一府两院”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人大工作,努力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环境,确保各级人大组织依法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一府两院”也要主动加强与人大的联系,积极为人大常委会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在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的同时,政府组成人员要依法列席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听取意见,接受询问;各级人大代表所在单位,也要积极支持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和活动,在时间和经费上给予保障,努力为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