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为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国土房管局对本市的历史风貌建筑进行了认真梳理,确定168幢建筑符合《实施方案》中历史建筑的定义,纳入私人会所的清理整治范围,严禁在这些公共资源中以自建、租赁、承包、转让、出借、抵押、买断、合资、合作等形式设立私人会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168幢建筑清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民可通过登录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详情。监督举报电话:2313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