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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3月4日上午天津市海洋局召开的《关于支持天津建设海洋强市的若干意见》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国家海洋局支持天津开展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区域示范建设工作。
据了解,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于2013年正式批复实施《天津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规划》,规划中率先提出了“建成海洋强市”的发展目标。2015年2月,国家海洋局为推动天津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规划顺利实施,加快海洋强市建设,为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提供示范,印发了《关于支持天津建设海洋强市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将支持天津关于重大用海项目和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的审批,支持天津开展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区域示范建设工作,从相关项目资金、机制等方面给予扶持,同时支持天津海洋类保护区生态修复、恢复工作和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北方网记者吴宏现场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