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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过了正月十五,本市外环线以内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少市民家中剩下一些烟花爆竹没有燃放,公安和平分局治安支队顾宏支队长介绍,剩余烟花爆竹应妥善保存,合法燃放,也可联系公安部门无偿上交,并由公安部门销毁。
为避免出现危险,不建议在家中存放烟花爆竹。若存储少量烟花爆竹,应远离厨房、阳台等易出现明火和阳光直晒的区域,存储在阴凉、背风的地方,可保存在金属、塑料的箱子、储物盒内。存放区域不要有木材、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如果要燃放烟花爆竹,可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影响他人的前提下,在限放地区以外燃放。
网上有一些如用水浸湿并掩埋处理等“自行销毁”烟花爆竹方法,建议不要尝试,以免发生危险及污染环境。既不愿保存也不想燃放,可无偿上交给公安派出所或治安部门,由公安机关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