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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后首个小长假——清明节即将来临,昨天,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放假通知,今年清明节恰逢周末,三天假期除周六日外,周一补休一天。其间本市收费公路免收小客车通行费,同时车辆不受尾号限行限制。
市政府办公厅发布清明节放假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4月5日(星期日,清明节)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市民可享受4月4日(周六)至4月6日(周一)共三天假期。
根据交通部发布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清明节属于四个免费通行的重要节假日之一,因此按照规定,放假期间收费公路将继续对小客车(7座及7座以下)实施免费通行。
清明节期间,本市机动车尾号不限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不受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和9时至17时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