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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014年12月23日,市电力公司向天津公安刑侦局报案,称其在线路检查过程中发现滨海新区大港某镇一供电线路自12月以来线损异常,怀疑天津某某纸业有限公司有窃电行为,请求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刑侦局迅速会同大港分局,电力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办案民警经过近三个月的侦查发现,该公司于春节前后停工一段时间,近日恢复连续生产,且均在夜间进行。
3月25日凌晨4时许,民警到达事前研究的指定位置,同时控制了4名正在利用盗窃电力进行冶炼活动的嫌疑人和另外4名正在宿舍休息的嫌疑人,并且完成了对窃电点、变压器等证据的拍照固定工作。经查,该企业在电力部门开户名为“天津某某纸业有限公司”,但并未在工商税务等部门注册,系非法从事金属冶炼的小型作坊,每日生产规模在13吨左右。嫌疑人采取直接在高压输电线缆上私接的方式盗窃电力,用以驱动冶炼炉进行钢胚生产,私接变压器功率1000KVA。现场缴获了其用于盗窃电力的长杆三支及线缆若干,以及用于冶炼生产的小冶炼炉4个。
经审讯,现场抓获的涉案犯罪嫌疑人李某供称:该小冶炼厂由其与前夫于某某共同经营。系2014年11月中旬从刘某某处租赁,用来从事非法冶炼活动,冶炼期间用电均为盗窃,初步估算涉案价值30万元左右。
现涉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警方依法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