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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讯天津日报记者李家宇见习记者马晓冬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市建委近日印发《2015年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点》,该《要点》旨在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防控重大风险源、治理薄弱环节,提升天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其中,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将对项目经理实行质量安全记分管理,严格执行住建部《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达到12分的,停止项目经理执业1年;情节严重的,吊销职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处罚结果及记分情况在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上公布。
不仅如此,监管部门还将严格执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竣工项目必须按规定设置永久性标牌,标明责任主体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同时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作为及时准确追溯责任人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