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和平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作出决定,表彰文明单位和文明社区。
决定指出,2012年以来,全区各部门各单位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区委有关要求和建设美丽天津、美丽和平任务,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区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区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为鼓励和表彰先进,充分展示我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果,推动我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决定授予中共和平区委办公室等70个单位“和平区文明单位”称号;授予劝业场街新疆路社区等30个社区“和平区文明社区”称号。
和平区文明委希望受命名表彰的单位和社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推动和平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区文明委要求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升全区广大干部群众道德水平,不断凝聚和平发展的正能量,为加快建设国际性现代化宜居城区、建设美丽和平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