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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河东区举办新《环境保护法》《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法治理念、执法水平,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区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成员单位、“一法一条例”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等3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中,市政府法制讲师团成员、市环保局法制处法律专家王莹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将新、旧环保法的条文、立法目的等进行逐一对比,对新《环境保护法》的立法背景、过程、内容、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法律责任等内容深入浅出地进行了讲解。培训还结合当前环境保护形势重点解读了《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过程和意义等,并结合近期的典型案例对执法相关责任进行分解解读。
据了解,新《环境保护法》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分别于今年1月1日和3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培训对象和内容的不同,培训分为三期,此次培训为第一期。第二、三期培训分别邀请了市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区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以《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探讨》《河东区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部署》为题进行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