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昨日获悉,近日市商务委印发文件,安排部署本市流通领域散煤治理专项行动。行动包括四个方面:开展煤炭堆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乱存乱放煤炭行为;加快民用煤配送站建设,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点;开展重点地区餐饮用煤专项治理,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将加大规划外堆场清理力度,所有经营性煤炭必须存放到集中堆场。民用煤经营企业(户)应严格执行本市煤炭质量标准,加大优质燃煤供应,建立销售台账,保留购销合同、销售记录、煤炭质检报告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