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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我们对一些中央部门进行了调研,没有发现媒体所说的公务员辞职大幅增加。有的单位确实出现了部分公务员辞去公职的现象,但基本上属于正常的人员流动。一定数量的人员流动符合人才成长规律,是正常现象,而且建立能进能出的新陈代谢机制,也是《公务员法》制度设计的宗旨之一。”
昨日,人力社保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人力社保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就近期出现的热点问题一一进行了回应。对于“今年春节后公务员跳槽较去年增加三成”这一说法,李忠予以否认,表示虽确有单位出现了部分公务员辞去公职的现象,但基本上都属于正常的人员流动。
日前有调查数据显示,春节后公务员离职较去年多出三成。对此李忠表示,据他了解这个说法并不准确。从公务员统计数据看,并未出现所谓的“离职潮”。
“我们对一些中央部门进行了调研,没有发现媒体所说的公务员辞职大幅增加的情况。有的单位确实出现了部分公务员辞去公职的现象,但基本上都属于正常的人员流动。”李忠表示,公务员作为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数量的人员流动是符合人才成长规律的,是正常现象,而且建立能进能出的新陈代谢机制,这也是《公务员法》制度设计的宗旨之一。李忠强调,每年不仅有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辞去公职,离开公务员队伍,同时也有大量的社会优秀人才通过考录、调任等途径进入公务员队伍。
央管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标准已调完
对于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的改革,李忠细化了几种情况:对于中央管理企业的负责人方面,目前各薪酬审核部门制定的改革实施办法以及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起草的配套办法已经完成,将于近期提交审议。而从2015年1月开始,中央管理企业已经全部按照要求调整了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标准。
对于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人社部也印发了相关的文件,加强了对地方改革工作的指导和调度,目前已经批准了广东省的工作方案。此外,对于中央部门管理的企业负责人,也已印发了相关文件,对中央部门改革工作进行调度,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总之,不管是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还是中央部门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改革,都是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和中央部门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的审核。
据李忠介绍,本次薪酬制度改革的重点是规范组织任命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李忠强调,对于国有企业内部职工的薪酬分配问题,由企业自主决定。国有企业应当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企业的内部分配行为,合理拉开内部工资分配差距。但在此次改革中,不能对国有企业内部职工不加区别地层层降薪。
《企业年金管理办法》将出台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建立,使得人们对企业年金的关注度提升,而一直以来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并不在多数。对此,李忠表示,2014年底,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7.3万户,参加职工2200多万人,积累基金7689亿元。下步会推动落实企业年金的建立。
一是结合企业年金发展的新形势,会同有关部门抓紧修订出台《企业年金管理办法》,完善企业年金相关政策。二是2014年1月份已经出台并实施了《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了企业年金免税的范围。在抓好落实的同时,会配合相关部门完善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三是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引导,鼓励更多用人单位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进一步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水平。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以继承不会“充公”
有消息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下,参保人员去世之后钱会“充公”。对此李忠指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主要是用于参保人员养老,原则上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是从统筹基金列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是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中列支。如果个人的寿命比较长,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以支付时,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转由统筹基金列支,保证个人账户养老金能够继续发放。
而如果参保人员死亡,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