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按照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自2015年5月1日起,交管部门在全市各机动车检测站设立的“一站式”窗口不再办理适用6年内免检政策车辆的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适用6年内免检政策的本市车辆,机动车所有人(代理人)凭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信息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等相关手续到市车管所、各车管分所、各支队安监大厅申请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