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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红桥区教育局机关自2011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以来,一直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并努力抓实抓好,2014年又被评为天津市文明单位。在此基础上,教育局机关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践行十八大精神、构建和谐机关、树立文明行业新形象的大事来抓;坚持思想引领、以人为本、持之以恒;常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道德讲堂”“网络文明传播”“青年干部演讲比赛”“学雷锋志愿服务”“读书讲坛”“慰问困难党员”“爱心捐款”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素质和政治素养,使机关工作整体水平显著提升,2015年2月,局机关通过复查,再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