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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读者刘先生:我父亲快九十岁了,头脑清楚,但是手动不了,不能写字,帮他立遗嘱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本市北方公证处副主任傅强答复:遗嘱有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五种形式,其中,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只要办理人神志清楚,具有行为能力,都可以办理遗嘱公证。如果手不能写字,可以找无利害关系人代书。办理遗嘱公证时需要带以下材料:
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立遗嘱人所立遗嘱原件;遗嘱中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产所有权证、存款凭证、股权证明等。立遗嘱人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符合办证条件但因行动不便确有困难者,公证方可以提供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