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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5月28日,首届中国海事金融(东疆)国际论坛召开,来自150余家专业机构的340余名中外嘉宾参会。当天,中国东疆租赁发展促进会正式成立,并公布《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天津港东疆片区关于加快海事金融产业发展(暂行)鼓励办法》实施,这是天津自贸试验区设立后首个专注于船舶和海工租赁的支持政策。
东疆海工结构物租赁业务兴起
据介绍,为期一天的“首届中国海事金融(东疆)国际论坛”主论坛共有27个议题,内容包括自贸区时代中国海事金融发展展望、海事融资和海事租赁实践、海事金融对相关制度的配套需求等一系列与海事金融相关的税务、融资、法务及政策议题。
北方网新媒体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截至2015年4月底,东疆共完成485架飞机租赁业务,11台发动机,71艘国际航运船舶,8座海上石油钻井平台的租赁业务,飞机、船舶、海工设备租赁资产累计总额达298.3亿美元,共注册租赁公司1026家,累计注册资本金达638.4亿元人民币。
在论坛上,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副主任张忠东介绍:“东疆船舶海工租赁业务量在逐年增长,其中海工结构物租赁开始兴起。东疆租赁模式在结构上进行了创新,比如在创新海工租赁模式上,进口租赁、跨关区租赁、融资租赁(视同)出口退税、离岸租赁结构上都进行了尝试”。2015年4月的“海洋石油932”自升式钻井平台业务,成为了首单海工船舶保税结转通关模式的租赁交易。
首个船舶海工支持政策涉及六方面
以本次论坛为契机,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与工银金融租赁、中海油租赁、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大成律所共同发出倡议,邀请租赁公司、金融机构、专业服务机构,共同设立“中国东疆租赁发展促进会”,以进一步服务行业需求,助力产业成长,致力监管优化,推动模式创新,加快租赁理论体系和产业合作体系建设,研究并协调解决租赁业发展面临的共性问题,提升租赁业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在论坛当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天津港东疆片区关于加快海事金融产业发展(暂行)鼓励办法》公布实施,这是天津自贸试验区设立后首个专注于船舶和海工租赁的支持政策,涵盖推进投资便利化、实现监管便捷化、提升融资便利化、优化涉税服务、加快培育产业链、完善产业支持平台等六大方面。
《办法》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在东疆设立与航运金融产业相关企业,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同时设立自贸区法庭,引入航运金融法律专业机构,为海事金融相关产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仲裁司法保障服务,建立地方产业支持基金,积极支持海事金融产业发展。(北方网新媒体记者李泽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