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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中韩AEO互认安排联合说明会在北京举行。来自北京、天津、大连、长春、青岛地区150余家与韩国进出口贸易量较大的企业代表约200人受邀到会。
会上,中韩海关分别介绍了两国海关AEO制度的主要内容,详细说明了中韩AEO互认安排以及AEO互认试点的情况,并现场回答了与会代表的提问。与会企业对中韩AEO互认安排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参会企业代表表示:“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国际贸易形势复杂,企业面临的压力不小,中韩AEO互认安排联合说明会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遇,我们一定按照AEO企业的标准诚信守法,完善管理,用好AEO企业这张国际‘通行证’。”
AEO是“经认证的经营者”(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是世界海关组织(WCO)旨在构建海关与商界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为实现贸易安全与便利目标而引入的一项制度,海关对守法程度、信用状况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进行认证、认可,从而给予其切实便利和优惠措施。各国海关通过建立AEO制度并与其他国家(地区)海关开展互认合作,共同为守法安全企业提供最优化的通关便利,提升国际间经贸合作水平。
中韩海关AEO互认自2014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年来,两国AEO企业出口到对方国家的货物,可享受降低进口货物查验率、简化单证审核、优先通关、设立海关联络员以及非常时期优先处置等通关便利措施。中韩双方海关共同评估结果显示,互认实施一年来,促进中韩贸易便利化成效显著,各方反响良好。取得的主要成果包括政策红利释放,打造中韩贸易便利通道;成果转化良好,助力对韩贸易稳定增长;引领作用突出,企业申请高级认证(AEO)热情高涨。(北方网新媒体记者张赫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