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公布最新的食品安全信息,配套齐全的证件悬挂在店内显眼位置,裸装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设置禁止触摸标志及遮盖设施……这是记者日前走进迎宾超市等场所,亲身感受到的新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的购物环境。记者从新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新区强化食品关键环节控制和全过程监管,深化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从源头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让市民在家门口消费更加安全、放心。
管理示范店具体什么样
据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涵盖全区范围内以经营食品为主的超市、商场、食杂店、批发商、市场内经营者等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截至目前,新区区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已增至61家,市级示范店4家。
“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如何评定呢?据介绍,依据相关规定,在主体方面,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经营主体应证照齐全、合法、有效,设有食品安全联络员和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正常经营两年以上,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两年内没有因未落实主体责任造成的不良经营行为记录。硬件方面,在经营场所明显处悬挂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经营场所整洁卫生,店容店貌良好,食品陈列整齐有序;经营场所面积应在50平方米以上;裸装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设置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及遮盖设施,并提供专用工具、包装物;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最新的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在管理上,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为乳制品、生猪产品、食用油等重点食品单独建档。依法处置不合格食品,如实记录检查、处置、销毁不合格食品情况,销毁过程留有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相关记录建档保存两年以上。
“每一个接受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都要接受主体资质、硬件条件和自身管理三个方面的现场核查和验收,只有全部达标了,才能获得‘示范店’的称号。”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挂上“安全牌”并非终身制
据了解,目前新区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正全面开展,将充分依托管理示范店建设平台,加强对已认定的市、区级管理示范店的后期跟踪管理、督查互查和完善提升,确保管理示范店的质量和生命力。预计,年内新区将增加3家市级管理示范店。
当然,授牌的商家也不是“高枕无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每年一认定、每两年一复查。”该负责人表示,一旦发生因经营者自身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情况,管理示范店称号就将被直接取消。同时,新区还全面推行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等级评定,通过量化评分标准,采取动态等级评定方式,每户经营场所内都悬挂统一制作的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让市民“吃得明白,吃得放心”。(记者张广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