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为谋财,连续数次潜入别墅区业主家中行窃。案发后,经失主报警,该男子落网,并于近日被北辰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4年10月至12月间,河北省男青年昝某先后多次潜入本市北辰区一别墅区内,以钻窗入室的方式,进入业主家中行窃,并且专门窃取窗户边框、铜截门、空调机内铜件、铜质灯架等物品。作案后,昝某将窃得赃物变卖并将赃款挥霍。经失主报案,昝某于今年1月29日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