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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外地来津男子晚上抢劫独行女子,被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来津打工的河南人李某今年35岁,初中文化。今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李某步行至本市河东区富民路与快速路交口处,看到一名年轻女子从他身边走过,李某见四下无人,萌生犯罪之念。李某走到该女子身旁将其拦住,从背包里拿出一根绳子将其捆绑,又以一柄小刀威胁,劫得人民币400余元及一部iPhone6手机,后逃离现场。被害人报警后,公安机关于3月底将李某抓获归案。日前,河东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责令李某退赔被害人6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