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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市金融局联合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天津证监局、天津保监局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服务滨海新区“8·12”爆炸事故施救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天津辖区内各金融机构提出要求,全力支持服务施救工作。
《通知》提出多项具体工作措施。各保险公司要立即启动财险和人身险的理赔应急工作机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开通绿色理赔通道,简化索赔手续,对因“8·12”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保险赔案取消事故证明材料,实施小额赔案一站式理赔服务。对保险责任明确、可以确定最低赔偿金额的赔案要及时先行赔付或垫付。各银行机构要确保受灾地区个人和企业正常的贷款需求有效满足,坚决不因事故发生而抽贷、惜贷。对因事故影响暂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暂不催收、罚息和作不良记录,允许贷款合理展期。滨海新区各金融机构在事故中受损的营业网点要尽快恢复正常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