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新修订的《天津市定价目录》。
据了解,本市原有政府定价项目127项,修订后依法保留44项,缩减幅度65.4%。保留项目分别为重要公用事业、基本公共服务、重要专业服务三大类别。其中:重要公用事业主要保留了具有垄断性的电力、天然气、供排水、供热、交通运输等19项;基本公共服务主要保留了教育、养老、殡葬、保障性住房、有线电视、景区门票、环境保护等14项;重要专业服务主要保留了医疗、司法等1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