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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滨海新区获悉,依据《滨海新区金融服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滨海新区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滨海分局关于确认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受损个人授信客户操作流程的通知》,为落实“8·12”事故善后处理,帮助事故中严重受损住宅的业主赴各银行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滨海新区受损房屋服务中心自9月9日起面向此事故中严重受损住宅的个人授信客户,按照特定流程开具房屋受损证明。截至9月11日18时,已开具受损房屋证明39件。业主可持该证明到各银行机构依规办理暂不催收、罚息、作不良记录,以及允许贷款合理展期的申请。
另据了解,有关部门正在拟定受损住宅收购、修缮等实施方案和操作流程,本着方便业主,解决居民实际困难,对收购的住宅有购房贷款的,如业主需要收购企业代为偿还贷款,由收购企业偿还贷款,不需业主自行筹备资金。处置的方案和操作流程制定后,届时通知业主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