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武清区司法局按照天津市司法局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努力破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结合本区实际,精细部署,制定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标准,强化措施,使武清区公共法律体系建设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一、建立组织,统筹部署。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涉及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教育等多个部门,为统筹部署好此项工作,局党组成立了由一把任组长,两位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单位组成,具体负责公共法律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月集中召开两次专题会议,汇总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的情况,集中解决遇到的问题。
二、制定方案,细化标准。按照天津市司法局《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标准》,在广泛调研,查找问题的基础上,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多方征求意见,几经修改制定了武清区实施方案和标准。截止目前,武清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框架已基本形成。在现有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设立“武清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公证服务接待咨询窗口。配置值班服务的律师,按每天每人补助400元补贴。
三、整合资源,合理布局。武清区区域面积1574平方公里,共辖5个街道、24个镇,人口87万余,全区现有律师事务所16家,执业律师92名,公证处1家,执业公证员2名。而其他公共法律服务的部分机构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等缺乏专职人员,其工作人员大都由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司法所公务员、乡镇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兼任,基层法律服务整体力量相对缺乏。如何整合现有资源,做到合理布局,关系到此项工作的全局,为此,我们依托司法所,村居法律服务站和已开通的武清信息网的《法律互动》三个平台,协同并举,分配每名律师到基层值班,确保每个村街、社区律师的全覆盖,远近适宜,合理配置。以司法所为基点,打造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强司法所干警业务培训,提高各项业务能力,面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各律师事务所采取“所包镇街”方式,在每个村居公开律师照片、姓名、联系方式,对群众所需法律服务,通过电话咨询律师,律师在各基层法律服务中心实行当日值班制度。
四、以点带面,分步推进。为了积累总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经验,探索一条适合武清区实际的有效方法,选定高村镇和田户村作为试点,按照制定方案三个实施阶段,在制度制定,选派律师,公示律师顾问、资金投入等方面,逐步积累经验,在此基础上,召开现场推动会。在窗口设置、服务事项、业务内容、操作流程、规范服务等方面实现统一,从今年六月起全面展开。武清区目前共有645个行政村,61个居委会(其中部分居委会正在筹建),应建立村居法律服务站706个,已建成412个法律服务站,尚需建立294个法律服务站,剩余294个村居的法律服务站年底将全部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