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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网讯(记者孙启明)一名外国留学生在本市醉酒驾车致交通事故,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今天上午,本市河西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依法做出一审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该被告人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后将被告人当庭收押。
今日法庭上,法院经审理查明,20岁的哈萨克斯坦男青年斯某是本市一所高校的留学生。今年4月22日凌晨2时许,斯某在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醉酒驾驶无号牌的两轮普通摩托车,沿本市河西区九龙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九龙路与绍兴道交口处,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致摩托车左侧与中心隔离护栏相撞,造成单方车损、护栏损坏的交通事故,且斯某也在本次事故中受伤。经报警,公安机关侦查成案。经相关部门鉴定,斯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6.05毫克/100毫升,且负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法庭质证、辩论等庭审程序后,合议庭对此案当庭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斯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且属于无证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结合被告人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做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