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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9月14日,记者从宝坻区文明办获悉,即日起至明年6月,将在全区开展“‘不文明行为’我们找、我们评、我们改”活动。
随着“崇德向善、全民修身行动”的深入开展,宝坻区城市文明程度和广大市民群众文明素质逐步提升,但一些不文明行为和陋习仍然普遍存在,在一些领域表现还十分突出,与城市的发展和要求极不相称。为此,区文明委决定,拟从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不文明行为’我们找、我们评、我们改”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巩固“崇德向善、全民修身行动”成果,推动宝坻区精神文明创建进一步落细、落小、落实,取得新的成效。
据悉,活动内容包括征集评议“十大不文明行为”和整改整治“十大不文明行为”,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要求,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聚焦顽症陋习,引发广大市民对不文明行为的广泛关注,增强整改不文明行为的自觉性,引导广大市民从点滴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形成人人讲文明、处处改陋习、时时树新风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宝坻区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提供有力的道德支撑。
据了解,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广泛征集阶段(9月14日-10月14日),通过组织发动、座谈讨论、网络征集等方式从“生活言行”、“公共秩序”、“公共卫生”、“交通出行”、“行业服务”等五个类别中查找“不文明行为” (区文明办征集活动电子邮箱:baodiwmb@163.com)。评选阶段(10月15日-11月10日),评议“十大不文明行为”。根据第一阶段的征集情况,区文明办将汇总出市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前30项“不文明行为”,由广大干部群众从中评选出“十大不文明行为”,向社会公布。整改整治阶段(2015年11月11日-2016年6月10日),对征集评出的“十大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聚焦,会同各相关行业单位、主管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制订具体的整治行动方案,开展集中整治,确保2016年中期对“十大不文明行为”的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