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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市一民警在派出所门前用枪指向一名女子,并称“打死你也白打”,“找挨揍,来痛快一把”。9月20日,一段民警在派出所外持枪指向一名女子的视频在网上传开。
从上述网传视频画面来看,虽然我们还无法准确知道当事警察与女子具体因何发生争执,但仍不难判断:上述视频中的情形,根本就不属于“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等“可以使用武器”的“紧急情况”;反倒是十分符合相关法规所明确规定“不得使用枪支”情形,如视频画面中的地点人来人往,明显属于“人群聚集的繁华地段”;再如,当事女子,除了口头争执外,并无任何“暴力抗拒和暴力袭击”迹象。
在这种背景下,警察在明显违法使用枪支,并叫嚣“打死你也白打”,尽管尚未造成严重危害,但显然又不能“说了白说”,而必须依法进行问责追责。依据《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枪支未造成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公安民警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行政处分若干规定》,“公安民警在非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用枪威胁他人的,给予降级直至开除处分”。 “打死你也白打”之叫嚣,万幸中并未当真,但是,这种“打死白打”威胁,仍是绝不可容忍姑息的,一方面,它会对当事民众在精神、心理上造成某种伤害;另一方面,若不能严厉惩戒这种警察违法滥用枪支行为“以儆效尤”,等同纵容警察任性“使用公务用枪威胁他人”。如2013年广西贵港发生的警察枪杀孕妇事件,就是并不遥远的殷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