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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今年以来,武清区司法局严格按照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努力破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城乡服务一体化为目标,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开展法律服务,扎实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涉及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教育等多个部门,内容很多,任务艰巨。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区司法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方案,统筹安排。他们按照市司法局《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标准》要求,在广泛调研、查找问题的基础上,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修改制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标准。与此同时,他们积极完善基层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在高村镇田户村建立村居法律服务站试点等,在制度制定、选派律师、公示顾问、资金投入等方面积累经验,逐步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村居法律服务站412个,剩余的294个将于年底前全部完成。针对法律服务资源分散、城乡分配不均的问题,该局专门设立“武清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辟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公证服务接待咨询窗口,同时依托司法所、村居法律服务站和武清信息网《法律互动》三个平台,充分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将城区的优质人才资源配置到镇街、延伸到村居,同时建立健全律师当日值班制度,公开律师照片、姓名、联系方式等,方便群众通过电话咨询律师,力求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城乡服务一体化。他们还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与水平,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