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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只要支付26元运费,便可免费获得手表……”最近,网友“默小契”向北方网反映,她在微信朋友圈看到这样的信息,并申请了赠品。没想到收到赠品时,快递员跟他说,26元是代收货款而非邮费。对此,该网友非常困惑,说的不是免费赠送,为什么有了货款?
天上掉馅饼?朋友圈免费赠礼物
北方网新媒体记者经过调查,发现最近微信朋友圈赠品类信息非常多,有的是公共账号、有的是私人账号。“把文字和图片分享朋友圈后,即可领取价值128元的POLICE太阳镜,运费到付。”赠手表、赠眼镜甚至赠高端手串……一时间,朋友圈到处都是免费赠送的商品。
然而许多市民表示,不仅自己收货时,快递员收的费用为货款,且收到的产品也与商家声称的价值128元的眼镜、价值188元的绿檀手串……相差甚远。“我参加微信赠品活动时,商家说的价值128元的眼镜,等到收到后大失所望,眼镜的质量甚至比淘宝几块钱的眼镜都差。此外,快递员还说收取的费用并非邮费,而是代收的货款。”市民张女士告诉记者,本来想着免费给的质量差也就罢了,没想到收的这25元就是货款费用,特别是一想到平时快递费也没这么贵,一下子有上当了的感觉。

互联网新型欺诈 消费者当心监管部门也需上心
虽说有种被欺骗的感觉,但是,十几块钱二十几块钱的东西,张女士也觉得不值得再去计较,只当是经验教训,即便是想去理论,张女士也觉得这些都是微信朋友圈个人账号发布的,没有任何认证信誉,维权也没有途径。
其实,随着这种新型促销形式越来越多,许多市民和张女士有同样的遭遇:说好的高价值产品最终变成劣质产品,而以免费赠送为由头的促销活动,最终却以“货到付款”形式被偷梁换柱。这算不算欺诈?有没有部门可以去管理呢?对此,北方网新媒体记者采访了天津社会科学院城市经济所研究员蔡玉胜。
蔡玉胜表示:“个别商家利用互联网大面积传播的特点,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赠送高价值产品而实物不符的信息,却以高额邮费销售产品,是虚假宣传广告,属于欺诈消费者。而这种情况收费多为十几元到二十几元不等,相对而言维权成本比较高。对此,首先提醒消费者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大家应该提高警惕,不要贪小便宜吃大亏;另外,现在促销活动太多,消费者对于广告真假的辨识度不够,一旦出现问题很难找到源头,这就需要有关部门为消费者提供有效的维权途径,同时,微信平台也应该负担起相应的责任,对广告和促销活动进行审核,保障消费者权益。”(北方网新媒体记者董立景)